| 屯溪区商务局2009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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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0 15:06 文章来源:屯溪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科室: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根据屯效字[2009]1号《屯溪区2009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维护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营造屯溪良好发展环境,现就今年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关于加强效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线,以增加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今年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学习讨论、查摆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影响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在干部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转变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屯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学习教育。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把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把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会、党员生活会、工作例会等不同形式那讲话精神学深学透,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健全组织机制,严格落实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局机关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照要求,深入查找不足,认真加以整改。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打造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严格责任追究,对干部作风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严格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把规范机关工作秩序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治理:有令不行,相互推诿效率低下、接受吃喝玩乐、收受或索要钱物、态度粗暴冷漠、管理服务不到位、乱罚款、乱收费等执行力不强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使各部门抓效能建设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决纠正“态度不够认真、作风不够扎实、做事不够用心”等现象,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得到真正确立。
(二)以构建责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问责制是政府通过明确行政责任、强化自身管理、提高行政能力、打造责任政府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1、认真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议记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出现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影响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行为,参照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实施办法追究单位行政首长责任。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加大对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探索开展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简化办事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完善审批制度,尽量缩短办理时限;各科室要简化内部的办事程序,大力倡导“马上就办”、“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促使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原则,切实提高办会办文质量
坚决整治文山会海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效率,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全区性会议,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召开全区性大会。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时间,合理安排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切实减少部门或部门主要领导“陪会”、“等会”想象。
2、提高办文质量。要加强文件管理,压缩发文数量和控制印发数量,不搞照抄照搬式的层层转发,防止千篇一律的普发。要全面清理整顿部门各类简报,该停的停、该并的并,引导各部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落实工作部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大力推进电子政务。
三、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具体做到“六有”:有领导小组,有实施意见,有措施办法,有奖惩措施,有督查考核,有总结表彰,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效能督察,实行跟踪问效。加大督察力度,局效能建设领导组围绕中心工作,对各科室效能建设情况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效能督察。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强化效能案件查处。严格执行《屯溪区关于建立健全深化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屯溪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对于违法乱纪、违反《十条禁令》和“四个不准”等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对作风疲沓、浪费资源、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等违反效能建设突出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
附件:区商务局2009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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